与基础课程大纲有关的政策

财政司司长课程的教学大纲必须包括以下内容(或参考财政司司长网站的连结,以了解具体政策):

A. 说明该课程所符合的学专要求.
B. 说明课程的具体学习目标.
C. 说明所分配的工作如何帮助学生完成课程, 以及本课程所属的特定FS类别的目标.
D. 鼓励学生审查学生行为准则中发现的大学学术欺诈政策的声明.
E. 在适当的时候, 一份声明,概述教师希望学生使用的引用方式,以及如果他们抄袭或以其他学术上不诚实的方式行事将面临的后果.
F. 解释课程出勤政策的声明.
G. 说明学术自由的核心原则,以及这些原则与课程的关系.
H. 笔记本电脑上的四份指定声明之一.
I. 大学关于残疾学生的声明.

**教师必须在每个学期开始时向他们的系主任和FS协调员提交一份FS教学大纲的电子副本.